來源: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1-07-08
海珠區及時高效做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誠信管理工作
一是逐級壓實責任。
明確緊急信息報送標準、程序、方法和工作職責,切實加強與公安、消防、衛健、交通、環保和應急等部門協調;對危化品企業緊急突發事件遲報、漏報、瞞報的,一律實行問責,制定整改措施;涉及“黑名單”信用主體,嚴格信息采集、審核、告知、異議處理、移出等基本程序,確保行政相對人知情權、申訴權和救濟權。
二是強化真督實查。
對全區信用主體開展分級評定,深入企業核實清楚實際情況,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監管臺賬,制定工作計劃,開展差異化分類監管,形成信用分級清單,實施幫扶指導;對整治落實情況開展實地核查、推動構筑立體式、全方位監管網絡,推動形成上下貫通的監管合力,落實監管閉環管理,并將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一并納入賦分考核。
目前,專項檢查加油站、制藥廠、輕工、機械等重點監管企業123家次,雙隨機抽查企業154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隱患334處。
三是實現舉一反三。
堅持抓住具體人和事,從問題線索入手,從具體業務、具體案例入手,從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入手,舉一反三,促進普遍性問題的解決和相關政策的落實,擴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推動力,對重點問題特別是一些具有代表性事項和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在解決危險源同時,督查促進同類問題解決,通過對個案督辦,發現與之關聯類似問題,及時在一定范圍內開展調研,分析問題背后深層次原因,研究提出有價值對策建議,實現督辦一件、帶動一片的效果。
四是健全體制機制。
制定《廣州市海珠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誠信管理制度(試行)》《危險化學品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評級標準》,做深日常監督,推動監管下沉、監管落地、監管于問題未發之時,協調銜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分析研判、信息互通、線索移送、整改整治等工作制度,實現監管信息、力量、手段、成果等資源共享;對整治落實情況開展實地核查、回訪調研,不斷鞏固整治成果,確保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誠信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