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2021-07-08
當公司存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負責人與營業執照法人不一致的時候,那趕緊去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
作為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確保各項規定動作完成到位。
一旦被查到為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變更,將會面臨著行政處罰,嚴重的情況甚至可以吊銷許可證。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變更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對該行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廣州每時每刻都市嚴查階段,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堅決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強化源頭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所以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變更的老板們,感覺做變更手續,否則一旦查到將面臨著處罰。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