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 發(fā)布時間:2024-03-25
事項名稱: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fā)(注銷);
辦結時限: 12( 工作日 );
實施主體: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1、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燃氣經營企業(yè)未申請延續(xù)的;
2、燃氣經營企業(yè)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3、燃氣經營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燃氣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燃氣經營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依法應當注銷燃氣經營許可的其他情形。
1、符合條件,符合取得燃氣經營的條件;
2、提交申請(向相關部門或網上提交變更申請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應急局給予受理;(材料不齊全則會駁回)
4、審批,應急局對辦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
5、辦結,審查通過的,符合規(guī)定條件,予以許可。
1、燃氣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燃氣經營企業(yè)對原有用戶安置和設施處置等方案;
3、燃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申請書(注銷)
4、燃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燃氣供應設施許可標識
關鍵詞:燃氣經營許可證注銷,燃氣危化證注銷,燃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注銷,燃氣危化證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