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2021-07-08
經營方式:危險化學品純經營(易制爆化學品經營)。
許可范圍:高錳酸鉀、氯化鈉、硼氫化鉀、硼氫化鈉、硝酸,氨基磺酸,苯胺、苯酚、丙酮、甲碘酸鉀等175種(詳見附頁)。(此證僅在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證明文件有效期內有效。應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之前提出續期申請。)
關鍵詞:危化證,危險化學品經驗許可證